2019-08-22来源:互联网 阅读:1187
劳务合作方面
(1)熟悉劳工政策
柬埔寨政府管理外国劳工的主要依据是1997年颁布的《劳工法》、2002年1月柬埔寨劳工部发布的《关于雇用外国人来柬埔寨就业的申请办法的公告》。
柬埔寨有关劳工政策:严格控制外劳输入,积极实施技术人才本地化战略,千方百计地解决其国内劳动力大量过剩的问题,努力寻找国外就业市场。
(2)企业要依法用工
如雇用中国劳工,必须符合中国商务部有关规定,通过正当、合法途径办理赴柬务工手续,禁止非法用工。
企业还需在每年11月底前向柬埔寨劳工部申请下一年度雇用外劳的指标,未申请年度用工指标,将不被允许雇用外劳。所雇用的外劳还必须满足《劳工法》规定的所有条件。
(3)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工作许可过程中,首先应认真了解法律法规。总体而言,柬埔寨关于劳工规定是参照西方发达国家劳动标准制定的,要求较为严格,且很多规定和中国国内规定差异较大。中国企业到柬埔寨投资合作涉及用工问题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避免出现劳务问题。
其他应注意事项
第一,自然灾害。
每年5月至11月是柬埔寨的雨季,个别地区曾出现过当地居民和外国游客被洪水冲走的情况。
如遇紧急情况,可与使馆联系,驻柬埔寨使馆领事部24小时领保值班电话:00855-12-901937;00855-12-901923。
第二,纠纷解决。
近年在柬中资企业遭遇投资、土地纠纷等呈上升趋势,建材、通信、经济特许地开发等领域均有企业遭受经济损失。
鉴此,我处特提示到柬投资企业遵守当地法律,谨慎选择合作伙伴,厘清法律权责关系,与当地相关管理部门保持沟通;尤其涉及土地租赁、转让、经济特许地开发等,须详尽了解土地权属及相关债权债务关系,严格履行法律程序,防范潜在风险。
防范投资合作风险
在柬埔寨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投资或承包工程国家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
建议相关企业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庭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